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阳泉市政府
无障碍浏览 | 繁體中文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主动公开内容 > 县政府文件

关于2022-07……2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盂县人民政府 www.sxyx.gov.cn 2023-09-11 17:09 来源: 放大 正常 缩小

盂政发〔2023〕70号



盂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2022-07……2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上报2022-07……2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盂自然资发〔2023〕262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就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具体条件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同意出让宗地编号为2022-07……27号,位于西烟镇王甫庄等村,规划面积为16643平方米(合24.96亩)。

二、出让方式

同意该宗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

三、用途和规划指标

2022-07……27号宗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2022-07……26规划用地面积为6243平方米(合9.36亩),均为风电机组,不涉及规划指标。

2022-27号宗地规划用地面积为10400平方米(合15.6亩),容积率不小于0.7,建筑系数不小于30%,绿地率不大于20%,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7%。

四、使用年限

2022-07……27号宗地使用年限50年。

五、挂牌价 (起始价)、竞价幅度和保证金

2022-07……27号宗地挂牌价(起始价)3381000.00元(13.5万元/亩),竞价幅度30000.00元,保证金2028600.00元。

六、地质灾害防治

鉴于盂县属于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受让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七、文物保护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地下文物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文物主管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八、地上建筑物处置

鉴于宗地上存在未批先占违法行为,盂县自然资源局已于2020年8月31日、10月29日分别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盂自资罚字〔2020〕22号、37号)进行了处罚。对于没收的建筑物,县审计局委托山西博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20363278.36元。

根据盂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32号)精神,土地竞买人有意购买建筑物的,将全部建筑物价款缴纳到县财政局指定的银行账户,无意购买建筑物的,待土地挂牌成交后,不得自行处置已经没收的建筑物并出具书面承诺,待县政府制定出台违法建筑物处置办法后,受让人遵照执行,否则,本次土地挂牌出让无效。

请你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尽快以挂牌出让方式进行运作。 


盂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主办:中共盂县县委 盂县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盂县经济信息中心 电话:0353-8083209
晋ICP备19004531号  网站标识码 1403220004    晋公网安备 14032202000057号
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体验最佳浏览效果!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