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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盂县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

盂县人民政府 www.sxyx.gov.cn 2023-03-24 17:25 来源: 放大 正常 缩小

盂政发〔2023〕13号


盂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盂县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经济体系的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盂县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贯彻落实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盂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3日



盂县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经济体系的贯彻落实意见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精神,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建立健全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等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动我县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县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绿色产业比重逐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减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能源体系、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逐步形成。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二、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三)推动传统能源绿色转型。继续支持传统能源特别是煤炭、煤电发挥兜底保障作用。结合我县煤矿地质赋存特点,对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因地制宜开展充填开采试点工作,逐步推广绿色开采工艺应用,加快推进现代化、智能化矿井建设;统筹做好资源接续配置和停缓建煤矿分类处置。统筹把握煤电项目建设和电力供应安全,加快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县能源局)   

(四)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兼顾市场引导和政府调控,统筹规模总量、县域布局、指标配置,因地制宜加快我县光伏风电规模开发。充分利用农村屋顶可利用面积、工商业厂房、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闲置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高标准完成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稳步提升我县可再生能源占比,到“十四五”末,风电装机达到54.78万千瓦,装机占比达到11.81%,光伏发电达到130.5万千瓦,装机占比达到28.13%,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93.88万千瓦,装机占比达到41.79%。同时要提出我县氢能产业发展思路,探索可再生能源制氢,创新思路研究我县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新模式,加强地热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互补综合利用。(责任单位:县能源局)

(五)推进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全力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形成滚动接续良好局面。推进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积极招引、建设独立储能设施,推动储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分布式发电、能源互联网等领域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能源局)

三、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六)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强化产业准入和落后产能退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能源消费强度约束性指标管控,有效增强总量管理弹性,倒逼煤电、化工、有色、建材等行业实施绿色化改造。用好我市获批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国字头”招牌的政策机遇,积极推进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十四五”新增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60%以上。重点推进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加工、煤矸石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全域挖掘利用废旧资源、发展静脉产业,打造无废之城。依法公布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指导督促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同时强化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评估验收。深化“散乱污”企业整治,强化排污许可执法监管。(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能源局、阳泉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

(七)加快农业绿色化发展。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到2025年,打造绿色有机农产品50个。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到2025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2%,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到2025年,全县建成高标准农田25万亩。发展林草循环经济,做优做强林草产业,重点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实现栽培品种化、生产规模化、管理标准化、产品品牌化。大力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推广旱作节水技术,持续实施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化学农药、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盂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依托我县土壤富硒优势,大力发展富硒产业。围绕“泉养、动养、疗养、夏养、文养”,加快构建温泉康养、健康药食、养老服务、健身休闲等独具特色的康养体系,打响“清凉盂县,四季康养”品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

(八)提高服务业绿色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商贸企业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倡导酒店、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开展家电家具以旧换新,根据情况适度对淘汰旧家电家具购买绿色智能家电家具给予补贴。推动汽修、装修装饰等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鼓励县数智城城市大脑等数据产业应用先进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工信局、阳泉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培育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加快培育市场主体,依托龙头企业,推动一批固废处置的牵引性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建立健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与升级库,支持中小企业参与生态环保项目建设。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探索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引导高耗能行业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加强计划用水,推行合同节水管理,逐步将合同节水管理纳入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考核。培育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新模式,探索开展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能源局、县水利局、阳泉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县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十)提升产业园区循环化水平。鼓励经开区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建材绿色化。支持我县经开区开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园区建设,做好园区内能耗双控工作,力争到2025年,经开区能耗强度控制在1吨标准煤/万元以内。大力推广工业节水和生活节水,预计2025年经开区单位生产总值取水量降低到8-9立方米/万元。推行清洁生产,实现废物资源化利用,力争到2025年,园区内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5%,废旧资源综合利用率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经开区、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县能源局、县水利局)

(十一)打造重点行业绿色供应链。开展绿色供应链试点,在水泥、新型建材等行业选择一批龙头企业,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理念,开展绿色供应链创建。积极争取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认证。(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

(十二)提升物流绿色发展水平。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加快多式联运发展,持续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支持物流企业构建数字化运营平台,推动“网络货运”平台建设,大力发展智慧仓储、智慧运输,构建覆盖县、乡、村的三级智慧物流网络体系。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推广绿色交通工具,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农村寄递物流等领域应用。新增或更新公交车、出租车中,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占比要达到100%。(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十三)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我县生活垃圾统一移送阳泉市山西荣光能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积极建设分拣中心,实现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分拣、打包和大件垃圾的拆解和初加工,推动全县建成“两网融合”可回收物服务站点。推动家电、销售、企业和电商平台,开展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推广典型回收模式和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四)推动构建绿色贸易体系。积极优化贸易结构。探索建立外贸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追踪体系,鼓励引导外贸企业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环保转型,促进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绿色发展。努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低碳产品贸易,推动构建绿色贸易体系。(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五、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十五)扩大绿色产品消费规模。加大绿色采购力度,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鼓励引导县属国有企业购买市场效益和生态价值兼备的原材料、产品或服务。加强对企业和居民购买绿色产品的引导,鼓励采取事后奖补、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开展能效、水效标识的专项抽查活动,严厉打击环境标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等虚标行为,有关行政处罚依法公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六)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引导餐饮企业和消费者参与“光盘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底,全县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基本实现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和有害垃圾处置全覆盖,餐厨垃圾全收集全处理,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严格落实生产、销售、使用和回收环节有关规定,强化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积极引导绿色出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动创建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教科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等有关部门)

六、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十七)推动环境设施提档升级。加快推进县城排水防涝设施改扩建建设,实现城市雨污分流,不断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加快推进中水循环利用建设,尽快实现城市中水向经开区三个园区供水,全县再生水利用率到2025年达到70%以上。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全面实现医疗废弃物的集中无害化处置,加强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到2023年底,全面开展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十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绿色转型。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等资源,积极打造绿色公路,2023年至2025年,新改建“四好农村路”按照省交通运输厅批复的项目付诸实施。加强综合交通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空间各类需求。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十九)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县国土空间规划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加快城市各类老旧管网改造,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全力推进秀水河、香河、冷泉河综合治理,对高铁沿线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到2025年,全县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力争达到100%。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实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乡村特色风貌和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打造一批生态宜居宜业美丽乡村。(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七、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二十)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积极引进绿色低碳技术,推动我县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既要通过创新发展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高绿色低碳技术的应用水平,又要着眼集聚发展培育一批具有支撑带动能力的市场主体,要强化关键绿色技术攻关方面,要组织实施“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技术攻关,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先进水平的关键核心绿色技术;在培育绿色技术创新企业方面,要培育绿色技术创新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大对中小微绿色技术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省校合作推广力度,创新政校企三方人才共享模式,用好用活合作的挂职干部和顾问人才,加强交流合作、强化优势互补,全面拓展合作的厚度和深度,聚焦“双碳”目标,加强科技创新,发展低碳产业,在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不断取得新突破。(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人才办)

(二十一)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对外合作,争取重大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户我县。以重点企业为依托,加强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中试基地、加速器在科技经济之间的桥梁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尽快转化,提高科技成果的工程产业化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助力全县高质量转型发展。2023年,培育市级中试基地1家、培育市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1家,示范企业1家。积极申报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撬动各类资金投入绿色技术成果转化应用。(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工信局)

八、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二十二)强化法治保障。加强生态环境、资源等领域执法监督,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排污许可管理等各项政策法规。加大环境资源领域立案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制发一批高质量的检察建议。开展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检察院)

(二十三)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针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并完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强化与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协同,加大实施力度,促进节能减碳。继续落实好居民阶梯电价制度。(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建局、山西国网盂县分公司)

(二十四)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能源高效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项目建设力度。继续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持续简化有关办税流程。(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二十五)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大力推动“绿票通”再贴现业务,引导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碳减排投融资活动的支持,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见效。持续监测我县银行业绿色信贷发展情况,督促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可再生能源、工业节能节水、绿色交通运输等领域绿色信贷支持规模。积极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农业、新材料等领域绿色保险。(责任单位:人民银行盂县支行、县银监组、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

(二十六)做好绿色标准、绿色认证和统计监测。落实国家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加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统计监测,强化统计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

九、抓好组织实施

(二十七)抓好贯彻落实。全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十八)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抓好任务落实,同时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总结好经验好模式,重大事项及时上报。

(二十九)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宣贯工作,大力宣传取得的显著成就,积极宣扬先进典型,适时曝光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资源和违规乱上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等方面的负面典型,为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





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重点任务分工

重 点 任 务

责 任 单 位

(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一)推动传统能源绿色转型

1

统筹推进矿山智能绿色开采双融合,大力发展智能化开采技术。开展充填开采试点工作,逐步推广绿色开采工艺应用,加快推进坤宁煤业、兴发煤业、玉泉煤矿等煤矿绿色现代化矿井建设。

县能源局

2

按照省委“上大压小、产能置换、淘汰落后、先立后破”部署安排,加快推进晋能鑫磊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重组启动。

县能源局

3

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

县能源局

(二)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

4

兼顾市场引导和政府调控,加快光伏风电规模开发。充分利用农村屋顶可利用面积、工商业厂房、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闲置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

县能源局

5

提出我县氢能产业发展思路,探索可再生能源制氢。研究我县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新模式,加强地热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互补综合利用。

县能源局

(三)推进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

6

推动盂县三峡能源上社14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尽快取得核准并开工建设,强化新能源储能项目建设,加快新能源“风光+储能”项目建设进度。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能源局

二、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四)推进工业绿色升级

7

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能源消费强度约束性指标管控,有效增强总量管理弹性,倒逼煤电、化工、有色、建材等行业实施绿色化改造。

县工信局、县能源局

8

积极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

县工信局

9

指导督促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强化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评估验收。

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

10

深化“散乱污”企业整治,强化排污许可执法监管。

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

二、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五)加快农业绿色化发展

11

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

12

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县农业农村局

13

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县农业农村局

14

发展林业循环经济。

县林业局

15

大力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推广旱作节水技术,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16

实施化学农药、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

县农业农村局

17

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

18

依托我县土壤富硒优势,大力发展富硒产业。

县农业农村局

(六)提高服务业绿色化水平

19

促进商贸企业绿色升级,培育一批绿色流通主体。

县商务局

20

鼓励有条件的商贸企业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倡导酒店、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倡导酒店、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县商务局

21

开展家电家具以旧换新,根据情况适度对淘汰旧家电家具购买绿色智能家电家具给予补贴。

县商务局

22

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

县工信局

23

推动汽修、装修装饰等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

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七)培育壮大绿色环保产业

24

依托龙头企业,推动一批固废处置的牵引性项目建设。

县工信局

25

支持中小企业参与生态环保项目建设。

县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26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培育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新模式,探索开展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

县能源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县水利局

(八)提升产业园区循环化水平

27

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建材绿色化,支持我县经开区开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园区建设。

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

(九)打造重点行业绿色供应链

28

开展绿色供应链试点

县工信局

三、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

(十)提升物流绿色发展水平

29

积极调整运输结构,持续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

县交通局

30

推动“网络货运”平台建设

县交通局

31

推广绿色交通工具,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农村寄递物流等领域应用。

县交通局

(十一)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32

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推动全县建成“两网融合”可回收物服务站点。

县住建局、县商务局

33

开展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推广典型回收模式和经验做法。

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二)推动构建绿色贸易体系

34

积极优化贸易结构。

县商务局

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十三)扩大绿色产品消费规模

35

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

县财政局

36

开展能效、水效标识的专项抽查活动,严厉打击环境标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等虚标行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37

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创建活动。

县教科局、 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等有关部门

38

因地制宜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

县住建局

39

严格落实生产、销售、使用和回收环节有关规定,强化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

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0

积极引导绿色出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动创建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

县交通局、县住建局

五、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十五)推动城镇环境设施提档升级

41

加快推进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改扩建项目建设,城市雨污分流改造,不断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

县住建局

42

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43

做好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县住建局

(十六)推动交通基础设施绿色转型

44

新改建“四好农村路”按照省交通运输厅批复的项目付诸实施。

县交通局

45

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县住建局、县交通局

(十七)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改善

46

加快城市各类老旧管网改造,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县住建局

47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

县住建局

48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49

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六、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十八)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

50

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探索布局支持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县教科局

51

加大省校合作推广力度,采取共建共管共享等兼容并包的方式,建设一批市级创新平台。

县教科局、县人才办

(十九)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52

完善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

县教科局、县人才办

七、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二十)强化法治保障

53

强化执法监督,加强生态环境、资源等领域执法监督,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县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局

(二十一)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

54

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建局

55

针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贯彻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并完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

县发展和改革局、山西国网盂县分公司

(二十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56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能源高效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项目建设力度。

县财政局

57

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持续简化有关办税流程。

县税务局

(二十三)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58

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

人民银行盂县支行

59

大力推动“绿票通”再贴现业务,引导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碳减排投融资活动的支持,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见效。

人民银行盂县支行

60

拓宽绿色金融融资渠道。

人民银行盂县支行、县银监组、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

(二十四)做好绿色标准、绿色认证和统计监测

61

落实国家绿色产品认证制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2

加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统计监测,强化统计信息共享。

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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