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政发〔2022〕93号
盂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2022-4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供地方案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2022-4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供地方案的请示》(盂自然资发[2022]314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就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供地的具体条件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宗国有建设用地编号为2022-40号,位于孙家庄镇南河南村,面积6032平方米(合9.05亩)。
二、用地性质及供地方式
2022-40号宗地规划用途为公共设施,同意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供给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三、供地时间
本次划拨供地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约定的时间为准。
四、公示方式
本次划拨供地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等媒体进行公示。
五、地质灾害防治
鉴于盂县属于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须出具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严格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备案,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费用自理。
六、文物保护
本宗地使用权人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地下文物及时上报文物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请你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尽快以划拨供地方式进行办理。
盂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