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政办发〔2024〕44号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示2024年全县货运源头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县政府决定对依法注册登记的134家货运源头单位予以公示。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货运源头企业监管,坚决杜绝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深入推进全县治超工作。
附件:2024年度依法注册登记货运源头单位名单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