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政办发〔2024〕30号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长、副县长和县政府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的通知
县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单位,驻盂有关单位:
现将县长、副县长和县政府党组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王拥国: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郭华: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政务公开、县政府机关、外事、台港澳事务,发展改革、粮食、财政、税收、统计和民营经济、大数据,应急、消防、安全,行政审批、营商环境,自然资源,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局、县数据局、县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县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县项目推进中心。
联系: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税务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盂县经开区管委会主任王占山:负责开发区建设管理、商务、招商引资等工作。
主管:盂县经开区管委会。
分管:县商务局、县招商服务中心。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白雪莲:协助县长工作。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王珂:负责民生、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金融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县残联、县烟草专卖局(县烟草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盂县监管支局,辖内各金融企业及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李佩斯:负责工业、科技、能源、煤矿安全、国企国资监管、国有资本运营、企业改制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工信和科技局、县能源局、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盂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联系:县科协、县供电公司、联通盂县分公司、移动盂县分公司、电信盂县分公司、中石化盂县石油分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泉盂县有限公司、山西国际能源盂县裕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驻盂各类煤炭企业、山西建科天然气有限公司。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李东亮:负责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龙华口水库管理中心、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联系: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县气象局、县公路管理段、县东公路管理段、县邮政公司、阳泉北站、山西交控集团太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京昆高速平阳段、天黎高速盂县段)。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县长王雪梅:负责教育,文化旅游、文物保护、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阳泉市藏山旅游发展中心、县融媒体中心。
联系: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县党史研究室、县新华书店。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张爱军: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矿产资源管理和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等方面的工作。
主管:县公安局。
分管:县司法局(县政府行政复议局)、县信访局、县自然资源局(矿政方面)。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法学会。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韩秀山: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建设,卫生、健康、体育和人居环境整治,林业、护林防火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县林业局、城镇社区办事处、县医疗集团。
联系:县红十字会、县计生协会。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罗树东:负责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