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盂县能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规范性文件,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涉及能源发展的重大规划、政策和投资项目管理等,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以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协调协商。
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组织拟订全县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等产业的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安全监管。
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备案能源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管理竣工验收。
负责能源预测预警,调度监测全县能源发展状况,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经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按程序组织实施。
牵头组织全县节能降耗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承担能源行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从行业管理上承担全县洗(选)煤厂、配煤及型煤加工企业相关安全监管职责,在项目核准、初步设计、竣工验收、产能调控等方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负责电力运行管理,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供电营业区和《供电营业许可证》的变更申请。负责全县电力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的属地安全监管。
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和保护。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试点工程,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组织推进能源对外合作,协调对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规范性文件,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涉及能源发展的重大规划、政策和投资项目管理等,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以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协调协商。
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组织拟订全县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等产业的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安全监管。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备案能源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管理竣工验收。
负责能源预测预警,调度监测全县能源发展状况,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经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按程序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全县节能降耗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承担能源行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从行业管理上承担全县洗(选)煤厂、配煤及型煤加工企业相关安全监管职责,在项目核准、初步设计、竣工验收、产能调控等方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负责电力运行管理,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供电营业区和《供电营业许可证》的变更申请。负责全县电力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的属地安全监管。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和保护。
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工作。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试点工程,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组织推进能源对外合作,协调对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预算部门:盂县能源局
序号 |
所属单位名称 |
1 |
盂县能源局 |
2 |
盂县能源发展中心 |
二、2022年盂县能源局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及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2644.922999万元,比2021年增加2096.392999万元,增长382%,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及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2644.922999万元,比2021年增加2096.392999万元,增长382%,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1.2022年基本支出273.23万元,比2021年增加2.0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录公务员。
2.2022年项目支出1027.33912万元,比2021年增加478.8091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盂县能源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344.35万元。其中344.35万元用于困难群体清洁取暖运行补贴帮扶资金,1000万元用于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生物质运行补贴资金。
三、专项资金及转移支付信息公开
盂县能源局“冬季清洁取暖热源清洁化”项目经费。
设立依据: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21]56号);
管理办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一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市委“重塑竞争新优势,倾力打造晋东区域中心城”、实现“四聚焦、四提升”的目标定位,在清洁取暖工作中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农村生活方式革命,通过优化清洁用能结构、建强储配保供能力、提升农房节能等级、开展智慧化管理、调整相关补贴政策,进一步降低居民清洁取暖运营成本,巩固和提升清洁取暖改造成果,努力实现“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可持续”的总体目标,促进我县清洁取暖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预算安排: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申报指南: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一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市委“重塑竞争新优势。
分配结果:全县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户。
盂县能源局“冬季清洁取暖热源清洁化”
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表
|
金额:万元(保留2位小数) |
困难群体清洁取暖运行补贴帮扶资金 |
344.35 |
煤改电运行费 |
796.12 |
煤改生物质运行费 |
1000 |
预算绩效:采暖季及时补贴到位。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51万元,比2021年增加2.51万元,主要原因为下属事业单位能源发展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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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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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备注 |
合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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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
2、公务接待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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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
2.51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51 |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
备注:本表数据反映部门、单位用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盂县能源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529万元,与2021年预算25.55万元相比,增加0.979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新录公务员1名,退休人员增加。
六、政府采购信息
2022年盂县能源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49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无公务用车。
2.房屋情况:办公地址、办公面积。
盂县能源局
地址:盂县香河南路100号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财政批复盂县能源局绩效目标的项目有1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371.689万元。共计2371.689万元。
九、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依据盂财预(2022)第46号文件公开预算
十、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县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十一、2022年盂县能源局预算信息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0)机关运行费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12)项目绩效明细表
附件: 4.2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明细表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