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梁乡人民政府

东梁乡人民政府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山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阳泉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以及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要求,由东梁人民政府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东梁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序运行,通过盂县东梁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政务信息742条,行政权力信息62条,惠民资金政策和补贴发放类信息364条,意见征集信息8条,政策解读信息6条,主动回应信息21条,及时更新、发布、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涉疫、教育等热点信息,持续推进政府信息有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明确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基本要求及具体内容、涉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公开时间、办理情况、依申请公开答复书文号等,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2023年东梁未收到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明确分工,强化责任。东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各办站所协调配合,党政办具体实施的原则,健全了工作组织、明确了各自分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二是严格落实信息管理三审制,注重保护个人隐私,确保公开信息规范有效。全面提升政务公开业务人员对个人隐私保护的认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及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调整完善政务公开目录。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工作,依法主动公开群众关心的各类政策法规、村务信息,让群众了解掌握,让村务公开透明。

(五)监督保障。一是常态检测,落实整改。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要求,对每季度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制定整改清单。二是跟班学习,提高能力。向上级部门学,向友邻单位学,向有经验的老同志学,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有序、规范、高效进行。三是工作考核,明确责任。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责任,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公开内容符合规定,全面具体;公开形式实用有效,效果明显;监督机制健全,责任追究落实;落实社会评议制度,投诉处理得当,群众评价满意,促进政府公开逐步完善,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2023年,我未发生因信息发布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存在局限性,群众对政务公开以及政府工作的参与度不高;二是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乡村振兴等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细度仍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类信息公开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较多困难和问题。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强化,落实整改:

1、充分利用村级广播、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使群众能够全方位了解政府的相关工作,方便群众及时知晓相关信息和进行监督。

2、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村务公开的内容,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针对性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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