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明、王红雁、闫东红、李国华出席会议。
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朝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全友列席会议。
李春主持预备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形式,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
王建明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盂县秀水镇、南娄镇、西烟镇3个乡镇履职事项清单(送审稿)》和编制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盂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盂县秀水镇、南娄镇、西烟镇3个乡镇履职事项清单》的决议(草案)。
王红雁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审议盂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盂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
李国华主持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表决通过盂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闫崇善辞去盂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审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议案,李春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列席会议的还有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政府办、县监委、县纪检二组、县城镇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不是委员的人大主席以及部分县人大代表。
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5年1月23日盂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郭志伟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胡慧军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宇伟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1月23日盂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武亚娟同志为盂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韩秀萍同志盂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