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能源发[2024]19号 签发人:李君毅
各职能股室,各电力企业:
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电力行业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41103号)和《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防汛和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为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做好当前能源领域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形势
今年入汛以来,我县气象台多次发布强对流暴雨预警,当前正是“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山洪、内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易发多发,防汛救灾工作已进入最吃紧、最吃劲的阶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商洛市柞水县境内-高速公路桥梁发生垮塌重要指示精神,清醒认识今年汛情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反复性,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扎实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各项准备,严防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二、加强隐患排查,做好防范应对
各单位要针对易发灾害、重大风险和重要设施等,做好极端情况的防范应对。电力企业要扎实开展变电站、重要输配电线路防汛排查工作,针对性加强变压器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巡查力度,及时消除各类防汛隐患。火电企业要做好厂房、灰库、灰场、煤场、油气罐区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备足备好应急救援队伍及抢险物资装备,确保需要时能够立即投入使用。电力建设项目管理单位要在具备通信条件的工地营地(平原区30人以上、山区10人以上)建设高杆视频监控装置,督促现场做好转移避险等工作。
新能源企业要结合在建项目周边地域环境特点,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沟通,建立灾害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机制,及时掌握极端天气和地质灾害预测预报情况。要及时完善应急预案,细化防洪度汛、电气事故等应急演练内容,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设施安全。
三、加强监督管理,落实防汛责任
各股室要加强对属地能源企业防汛抗旱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尤其对辖区内防汛压力大、地质条件差的电力企业进行重点督导,加强预警研判和调度指挥,紧盯重点环节和部位,逐级逐项压实责任;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实抓细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各单位要拧紧责任链条,注重工作实效,县能源局也将结合工作实际,把握关键时间节点深入重点企业重点区域进行针对性监督检查。
四、强化应急值守,及时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落实汛期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配备具有相应工作经验和技能的现场值班人员。遇有灾害险情和突发事件时,按规定报送相关信息。
盂县能源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