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市监列决公〔2024〕1号
盂县馨和物业有限公司等1454户企业:
经查,盂县馨和物业有限公司等1454户企业因未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23年度报告。上述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现决定将上述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根据《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上述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企业自本公告发布起六十日内到我局领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逾期不领取的,即视为送达。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盂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领取地址: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08室
联系电话:0353-8084355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