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中共盂县县委办公室 文件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盂办发〔2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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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构建服务型政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积极开创盂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新局面,按照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继续在全县深入开展以“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保证这项活动扎实有效地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围绕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积极发挥社会各界监督和评议作用,实行评优与评差相结合、评上与评下相结合、内评与外评相结合、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的方法,以促进部门和行业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目标,以解决制约我县经济发展、严重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推进各参评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民本、富裕、文明、生态、诚信、和谐”盂县的奋斗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二、参评范围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和省、市提出的全面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要求,2006年全县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在继续坚持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的基础上,把民主评议与纠风专项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医院、重点学校等重点单位的评议。各参评部门和行业按照职能相近划分的原则,分为社会经济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公用企事业和窗口服务行业三大类。

(一)社会经济管理部门(20个)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文化体育局、县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广播电视局、县供销合作社、县文物旅游局、县中小企业局。

(二)执法监督部门(17个)

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环保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安监局、县征费所、县交通警察大队、县公路段、清城收费站、洞沟收费站、上社收费站、梁家寨收费站。

(三)公用企事业和窗口服务行业(21个)

县邮政局、县供电支公司、县工行、县农行、县中行、县建行、县信用联社、县人寿保险公司、县财产保险公司、县网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煤运公司、县供热公司、县自来水公司、县种子公司、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女儿童医院、县第一中学、县第三中学。

上述58个参评部门、行业在各级的分支机构全部纳入评议范围。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评议范围,县直参评部门和行业设在基层的站所和窗口单位要全部纳入评议范围。

根据国纠办部署的纠风工作重点和县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问卷调查结果,200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确定卫生、教育、公安、交通、建设、国土、环保、安监、质监、药监、农业等参评部门为重点评议部门;教育系统的重点学校,卫生系统的重点医院,公安系统的交警队、派出所、交通、公路,煤运系统的各类收费站及营业站、超限检测点,建设系统的供水、供热及上年度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分类排名最后的单位为重点评议单位。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评议部门、行业和单位,并且要重点抓好基层站所的评议工作。

三、评议内容和重点

(一)评议内容

营造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投资环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不断开放投资领域,鼓励外资进入各行各业、各个领域,把对外开放、招商引资与调整优化本地产业绑构、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与培育发展新的支柱产业、与国有企业的改革改造、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等紧密地结合起来。按照全省和全省对外开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我县“十一五”规划,深刻认识投资发展环境特别是软环境对对外开放的决定性影响。“重商”就是对外来投资者要高看一眼,厚爱三分,主动为投资者着想,及时排忧解难,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尊重和爱护外来投资者,个个热情主动为投资者服务的良好氛围;“亲商”就是要以真诚、友好的态度对待客商,主动与投资者交朋友,以真挚的感情吸引、留住客商;“安商”就是要为客商创造一个政府注重诚信,依法规范行政、市场秩序和社会治安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让投资者安心在盂县发展;“富商”就是要坚持互利双赢的原则,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让投资者通过守法经营盈利赚钱,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前来,从而促进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营造公正执法、依法行政的法制环境。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解决存在的执法不公、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政府形象、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杜绝执法和管理中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等相关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推进政府部门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进一步搞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公开,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营造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环境。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从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入手,树立以人为本,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以创建群众满意的部门、行业为目标,建立服务承诺制,实行首问责任制,推行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一条龙”、“窗口式”服务工作机制,公开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认真落实兑现便民利民措施和服务承诺,为人民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廉政环境。廉政就是环境,廉政就是效益。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加快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抓班子,带队伍,把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评议重点

各级参评部门、行业和基层站所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任务、服务对象、范围和行业特点的不同,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民主评议。社会经济管理部门的评议重点要放在转变职能、进一步深化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切实解决以权谋私、多头受理、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效能不高等突出问题;执法监督部门的评议重点要放在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正确履行职责上,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等严重损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公用企事业和窗口服务行业的评议重点要放在改进作风、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和提升服务质量上,通过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等便民服务措施,自觉为广大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

各级参评部门和行业都要把与群众直接接触的基层单位作为评议的重点,要专门集中一定时间(至少三个月)抓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的评议。通过民主评议,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的乱收费、乱罚款、乱筹资、乱摊派、吃拿卡要和以权谋取小团体利益、个人利益的问题。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县直参评部门和行业负责组织本系统的评议工作,各级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要加强对本级评议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

(一)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阶段(7月10日至7月30日)

1、各乡镇、各参评部门、行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已有的评议领导和工作机构进行合理调整、完善,制定2006年度的行评实施方案,于7月25日前召开评议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年度评议工作。

2、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宣传月活动。县直参评部门、行业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做出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承诺的内容要结合上年度的整改落实工作,突出重点,切合实际,要有具体指标,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并报县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审核备案。同时,要将公开承诺内容在本单位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政风行风承诺由县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3、各参评部门、行业要继续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节目和《政风行风监督》栏目。有条件的县直参评部门和行业要设立网站,开展网上评议。

4、各参评部门、行业要设置评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有条件的要设评议电子信箱。

(二)调查评议和整改反馈阶段(8月10日至10月31日)

1、开展政风行风问题调查。各参评部门、行业要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等普遍调查手段,深入了解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反馈。同时,要针对本部门和本行业存在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进行自查自纠,并写出政风行风问题的调查报告,于8月15日前报县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

2、组织召开民主评议听证对话会。主要有各级评议办集中组织和各参评部门、行业自行组织两种形式。集中组织、由县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围绕评议主题,确定参加部门和行业,并提前通过媒体发出公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梳理群众提出的问题,在《政风行风面对面》现场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出答复。县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办今年将集中组织场大型民主听证对话会活动。自行组织,由各参评部门、行业针对政风行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确定评议主题,组织群众代表、服务对象、政风行风监督员进行现场听证对话,要求议题集中,准备充分,有针对性,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举办民主听证对话会,要严格按照宣读注意事项、告知评议内容、介绍参会人员、进行对话问答、总结表态承诺五个程序进行,县直重点评议部门、行业的民主听证对话会方案要提前报县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

3、进行明察暗访。乡镇评议办要依照日常检查办法,对参评部门和行业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有关部门、行业立即整改,每季暗访一次,县直参评部门和行业也要组织对部门内设处室及基层单位进行明察暗访,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查纠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每季暗访不少于一次。县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要将暗访情况制作成光碟,组织有关部门观看,并将暗访情况作为考核扣分依据。

4、整改反馈。参评部门和行业要针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向本级评议办和评议代表通报整改结果。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评议办和评议代表说明情况,提出整改的措施和期限。要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对《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中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各参评部门、行业要立查立改,当场承诺,限期反馈。对通过日常热线电话和节目组反映的政风行风问题,县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办要填写“政风行风问题解决落实督办卡”,转交有关部门限期落实解决,处理结果要在规定期限内报县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审核后,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反馈。对落实不到位或反馈不及时,甚至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县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将与节目组别跟踪督办,深究原因,实行责任追究。

5、建章立制。各参评部门、行业要通过评议,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建立完善各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促使评议由解决具体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由突击性推动向靠制度保证转变,由外力推动向自觉推动转变,积极建立纠评建相互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形成靠制度约束、靠工作衡量、靠群众评价的评议氛围。

(三)问卷测评、工作考核和总结阶段(11月1日至2007年2月28日)

1、测评考核计分比例:一是以群众问卷测评为主,群众问卷测评得分和工作考核得分按70%和30%的比例计入总分。二是以基层考核为主,从下至上按60%和40%的比例计入总分。三是以日常考核为主,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按70%和30%的比例计入总分。

2、问卷测评办法。全县测评问卷及数量由省、市评议办统一设计和确定。问卷测评主体及比例为:各类企业和业户占50%,社会各界服务对象占40%,政风行风监督员占10%。问卷测评主体的选择为随机抽样。测评的方法为县、乡镇分别集中组织,现场填票,当场密封,由县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委托统计部门分别进行汇总统计。领导直评由省市评议办组织,在各市、县(市、区)四大班子成员和纪委领导成员中随机抽取2人,以问卷的形式直接评议省直参评部门。

3、工作考核办法。经常性工作考核,由县、乡镇行评办负责。依据评议内容,结合各参评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县评议办聘请的监督员分阶段进行督察调研和考核。要建立日常考核档案,做到考核有依据。年终考核由县评议办组织各乡镇纪委书记带队对县直参评部门、行业进行统一考核,由人大、政协领导带队深入各乡镇进行统一考核。

4、实行评议结果报告制度。县级的评议结果要报市评议办,县评议办汇总后报领导组审核。经县委常委会审核同意后方为最终评议结果。

5、评议结果的运用。测评和考核结果要向同级党委和政府、人大常委会、组织人事部门、上一级评议办、文明办、参评部门和行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或通报。评议结果要作为考核参评部门和行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选精神文明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和条件。

县、乡镇分别对年度总评为先进单位的进行表彰,颁发奖牌。被评为先进单位的可根据年度公用经费节余情况,给本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一次性物质奖励。对于群众满意度较低、排名靠后的单位,同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要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对于连续两年群众满意度低、在分类排队中排在最后一名的单位。要记入廉政档案。

五、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纪委监委和县评议办、县纠风办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抓好落实。县、乡镇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要坚持和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和行业各负其责、评议办和纠风办组织协调、人大政协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新闻媒体积极配合、条块紧密结合、纠评建相互促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发挥县主管部门的模范带头作用,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工作责任制,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把政风行风建设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目标管理,融入具体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级主管部门要对下级的政风行风建设进行督促和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行评办要坚持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关注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坚持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既要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和完善评议方法,逐步实现评议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坚持评议是手段,解决问题是目的,群众满意是标准,将落实整改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健康发展取得实效。

县政风行风评议活动领导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王谦柱(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

副组长:史和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武俊义(县人大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

        韩文平(县政协副主席)

  员:万学武(县委办主任)

        胡贵卿(县政府办主任)

        李海中(县人大办公室主任)

        魏峰德(县政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崔文林(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梁志勇(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建平(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刘昧金(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高俊文(县信访局局长)

        刘秀芳(县审计局局长)

        郭凤鸣(县统计局局长)

        王春明(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张俊禹(县纪委常委、纠风办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俊禹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县纪委和有关单位抽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维护和发展好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是扩大基层民主、强化群众监督,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政府部门和行业为基层、企业、社会服务,提高政府公信力,优化发展环境,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主评议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阶段有重点地抓好工作落实。县政府纠风办、评议办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作为纠风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积极探索评议工作规律,创新评议体制和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和方法,建立起科学的考核评议体系和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二)注重实效,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各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边评边改,以评促建,寓改于建。要充分运用《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政风行风监督》和纪检监察网站等渠道,了解群众呼声和愿望,把评议的着力点放在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上,放在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上,放在有效解决本地本部门存在的制约经济发展的软环境治理上,以扎扎实实的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三)严格程序,确保评议结果真实可信。要严格按省、市、县统一要求规范操作,确立评议范围和评议重点,坚决排除各种人为因素干扰,组织好问卷测评和工作考核,确保评议结果公平、公正。同时要与时俱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严明纪律,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在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纪律:严禁编造、隐匿或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严禁接受参评部门和行业安排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等;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参评部门和行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参与评议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建议有关组织给予纪律处分;参评部门和行业违反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议不合格单位,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建议有关组织给予纪律处分;评议代表违反规定的,取消评议代表资格,情节严重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总结经验,努力引深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政风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政风行风评议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一个有效手段要坚持下去。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在2005年行评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创新工作机制,改进评议办法,提高评议质量,不断探索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有效机制和管用制度,努力推进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使评议结果科学、公平、公正。切实通过政风行风评议,引深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创新创优发展环境,为我县实现赶超发展战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施做出积极贡献。

各乡镇及县直参评部门、行业要结合实际,参照本《实施意见》制定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各乡镇要依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行评范围和对象确定各自的政风行风评议范围及对象,实施方案于7月25日前报县政风行风评议活动领导组办公室。

县政风行风评议活动领导组办公室电话:8097592

地址:县人大、政协办公楼四层

 

 

主题词:政风行风  民主评议  实施意见

主送: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委、

        办、局,各企业,各人民团体。

中共盂县县委办公室          2006年7月26日印发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