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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设置
(一)办公室 编制2名
综合协调、督查督办部机关日常事务工作和后勤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机关会务、档案、印鉴、接待、保密、安全、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信息和有关文件的起草,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调查研究,为部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和方案。负责全县干部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和业务指导。承担市委组织部和县委分配的重要研究课题的协作攻关。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部机关的工资、人事、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干部任免教育室 编制2名
负责掌握科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情况;负责考察全县科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党政领导班子的调整和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等问题提出建议;负责研究拟定实施全县干部教育的规划;对全县干部培训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统一管理;组织县管干部培训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统一管理;组织县管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进行理论干部的业务培训;指导党校师资队伍和教材编写工作。研究制定实施知识分子工作的有关规定,并对贯彻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专业技术人才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秀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
(三)综合监督室 编制2名
负责综合协调、研究干部宏观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全县科级以上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负责县直党群系统、人大、政协以及两院科级以下干部的调配,负责全县乡镇科级以下党务干部的调配,负责县管干部和部管干部的档案管理;负责干部统计工作、干部信息系统建设;审核办理县管干部和部管干部的工资和其它待遇;对县管干部和部管干部的离退休问题提出意见、并办理离休手续;承担因公出国人员审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培养选拔青年干部和后备干部工作的规划,做好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考核、培养工作;负责县直优秀党政后备青年干部下基层挂职锻炼及基层优秀干部上挂事宜;负责对县级党政后备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宏观指导;负责对县委、县人大、县政协、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机关干部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全县干部监督工作的统一协调和宏观指导;对县管干部和全县各级党组织的选任干部工作实施监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及《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规范》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制度、规定;督办和直接查办严重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的问题;配合纪检部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及县管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委托审计部门对县管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县管干部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出生年月的审理、申诉和其他遗留问题。
(四)组织室 编制3名
负责全县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全县科级以上党委以及在我县条条管理单位党委换届工作的检查指导和审批工作;负责全县科级以上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双重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和检查指导;了解和指导科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列席、参加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负责掌握全县各级党委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并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研究和指导各行各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及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研究和提出党组织制度、党内生活会的各项制度建设的意见;按照《党章》规定,协调、规划、检查、指导全县的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党的组织生活和组织关系、党员的党籍和党龄管理等工作;
负责党员队伍的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指导组织队伍建设。负责指导全县组织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编纂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