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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九同志讲话
加强基层工会组建工作,进一步推进工会自身建设。大力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突出抓好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会组建和发展进城务工人员入会工作,对发展劳务工入会提出了明确意见,并初步建立了工会组建工作的激励机制。从许多企业规模小、人员少、职工流动性强的实际情况出发,创新工会组建方式,不断提高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截至2004年9月底,全国工会基层组织总数为102.0万个,覆盖法人单位193.5万个;全国工会会员总数达到13694.9万人,比去年增加1354.4万人。探索建立地方“小三级”工会组织体制,开展了建立乡镇(街道)总工会的试点工作。工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全总协管的36个省级工会领导班子中,已有29个省级工会主席由副省(部)级干部担任。一些省(区、市)的市县级工会主席也大多由同级党政副职级干部担任,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加大。加强了工会宣传工作,实施“新闻宣传十大行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各级工会领导机关以开展大调研活动为契机,以开展“学理论、树形象、创先进”等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努力为基层和职工群众服务,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各级产业工会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参与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组织开展富有产业特色的劳动竞赛活动,推动解决涉及本产业、行业职工利益的突出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制定实施《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进一步落实《全总贯彻国务院〈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实施方案》,加大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利益和特殊权益的工作力度。各级工会高度重视工会经费收缴工作,支持工会经费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工会经费收缴方式,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加大了工会经费收缴力度,严格了工会资产转让、置换、联建、合作开发的审批制度,强化了工会资产的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工会经审工作;明确了工会劳动福利事业改革思路,从而为开展工会工作、服务职工群众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过去的一年,党中央高度重视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工会法》执法检查;国务院研究制定了贯彻执行《工会法》、进一步支持工会工作的意见;各地党委召开工会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工会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各级工会干部特别是基层工会干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辛勤工作,努力拼搏,竭诚为广大职工服务,为党的工运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工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坚强领导,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社会各方面积极配合,各级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积极努力和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中华全国总工会向全国各级党组织、人大、政府(行政)、政协及社会各个方面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国各级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和广大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
一年多来,我们在工作中深深体会到,做好工会工作,一定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开展工作;一定要把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工会工作的重点,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一定要竭诚为广大职工群众服务,进一步密切工会与职工群众的联系;一定要坚持调查研究,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探索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一定要主动争取人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依法开展工会工作。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在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大量职工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职工还没有组织到工会中来,工会组建工作任务比较艰巨;维权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会的维权工作还不够到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有的还比较严重;基层工会活力不足,上级工会对基层工会指导服务有待加强;工会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与所承担的任务还不相适应,工会领导机关会议多、文件多、表彰多的现象依然存在;工会干部队伍素质与形势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等等。这些问题都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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