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的重大战略选择。省第九次党代会发出“努力建设和谐文化,广泛开展文明和谐创建活动,凝聚人民群众力量建设和谐山西”的号召,为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好地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县群众性文明和谐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现通知如下:
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全面推进和谐文化建设
和谐文化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是实现社会和谐的精神动力。努力建设以社会主义制度为基础,以先进文化为指导,面向时代,立足现实,与中华民族和谐传统相承接、与和谐社会要求相吻合的思想文化体系,巩固全民族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既是精神文明建设长远的历史使命,也是当前面临的紧迫任务。
(一)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运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放在首要位置。抓好中心组的政治理论学习。推动高校政治理论课改革,实现理论教育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健全时事政治报告会制度和理论宣传工作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理论宣讲活动。围绕省委、省政府走好“四条路子”,实现“三个跨越”,在转型跨越中实现山西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思路,组织研究课题,开展课题攻关,产生一批研究成果。整合社会资源,推动县内各种社科讲座进一步向规范化、大众化方向发展。县内各主流媒体要开办各种理论教育专刊、专栏,形成强势舆论引导。
(二)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在全县深入开展以“科学发展、共创和谐”为主题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进一步打牢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建设和谐盂县的思想基础。通过拍摄系列专题片,举办主题展览,组织演讲会、文艺演出、歌咏比赛等活动,充分展示近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努力营造团结和谐、开拓创新的良好文化环境。组织好迎接十七大、贯彻十七大为主题的重大系列活动,将全县人民的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
(三)着力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要将重大主题纪念活动与社区、单位、农村组织的小型纪念活动相结合,精心组织好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和庆祝香港回归10周年纪念活动。在大力弘扬“太行精神”,光大创新“晋商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提炼新世纪新阶段全县人民团结奋斗、努力拼搏,建设新盂县、实现新跨越的新“三晋精神”,使之成为推动我县实现跨越发展的宝贵精神财富和动力。
(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以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教育为主线,培育文明道德风尚,进一步提升全县城乡社会的文明程度。以“八荣八耻”基本内容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为指导,重新修订市民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和单位文明守则,使之体现时代要求,贴近生活实际,发挥指导功能。做好“公民道德建设十大系列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推出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先进典型。以送温暖、献爱心,志愿者服务,无偿献血、保护环境、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为载体,组织好第五届“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推动省内各主流媒体开办《道德观察》、《道德多棱镜》等社会性专题栏目,搭建倡导良好道德风尚,监督不良道德行为的舆论平台。
(五)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坚持以繁荣为中心、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为目标,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干文体设施项目。精心组织好平遥国际摄影节等一批具有山西地方特色的强势文化活动。发挥新文化组织作用,鼓励和扶持一批农村文化能人,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活跃农村文化生活。制定我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推动组建具有竞争力的文化产业集团。
二、以“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为主题,在全县城乡广泛开展文明和谐创建活动
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把多种形式的和谐创建活动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统一规范为文明和谐创建活动。全县城乡的文明和谐创建活动,要坚持以人为本,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突出思想教育内涵,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协调发展、凝聚人心、化解矛盾的强大精神力量。
(一)组织开展全县文明和谐创建竞赛活动。着力促进全县在政务环境、法制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建设上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着力提升城乡居民的文明素质,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提高社会的和谐水平。
(二)组织全县行政管理执法行业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文明执法”和“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在地税、国税、工商、审计、质监、国土、环保、物价、公安、药监等行政管理执法行业和交通、建设、卫生、旅游、商务、铁路、电力、邮政、金融、气象等公共服务行业分别组织开展创建县级文明和谐行业的“文明执法”和“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要紧紧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三大重点,突出抓好行业的队伍素质建设:、行业作用建设、服务设施建设、创建制度建设,着力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组织全县新农村建设重点推进村开展文明和谐村创建活动。以“十星级文明户”,创建为主要抓手,深入开展文明和谐村创建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培育文明和谐新乡风。推动实施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工程、“电视进万家”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万村书库”工程、
“农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书报难、看电影难、看戏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
(四)广泛开展志愿者城乡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开展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主题的城乡志愿者服务活动,广泛吸引和组织青年学生、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等积极参与,完善志愿者招募制度,建立志愿者服务指导机构,推动建立起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的社会志愿者服务体系。
(五)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开展文明和谐创建示范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大量涌现的实际,积极拓展文明和谐创建活动的工作领域。围绕积极发展生产、诚实守法经营、关心员工生活、承担社会责任的基本要求,在全县现有的民营、外资、股份制等不同性质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选取几个单位开展文明和谐创建活动。
(六)组织百万青少年读书活动。以“读好书、长知识、做主人、促和谐”为主题,在全省城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新书评点、读书观摩和主题演讲等活动,倡导学习成才、建设家乡、报效祖国的新风正气。
(七)建设未成年人小型特色教育基地。积极拓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思路,开辟未成年人校外活动新课堂。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文明和谐创建工作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整体布局出发,将文明和谐创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分解落实到各职能单位的具体工作当中,形成强大的创建合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和规范各级文明委及文明办的机构建设,配齐各级文明办工作人员,选任好县以上文明办主任。举办全省文明办主任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培训班,提高新形势下指导文明和谐创建工作的本领。
(三)深入调查研究。各级文明办要紧紧抓住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强化和转型的重要机遇,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本市、县实施“十一五”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部署,制定创建活动计划,创新创活动形式,推动文明和谐创建活动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
(四)突出工作重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文明和谐创建活动的全过程。要从广大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把创建活动和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和谐社会人人共建、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推动各项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