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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民主党派?中国大陆现有哪些民主党派?
民主党派是我国大陆范围内,中国共产党以外的八个参政党。它们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形成发展起来的,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相联系的知识分子,以及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政治联盟,是带有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它们都具有反帝反封建、热爱祖国、争取民主的革命要求,并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作出过积极的贡献。解放后,它们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在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杜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
我国大陆范围内现有八个民主党派: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中国致公党(简称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
2、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有哪些形式?
中共同各民主党派合作是通过多种形式实现的:
(1)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之间的合作与协商。包括民主协商会、谈心活动、座谈会等。
(2)在人民代表大会中,发挥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作用。
(3)在各级人民政府及司法机关中共产党员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
(4)在人民政协中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要切实保障政协委员提出批评的自由和发表不同意见的自由。通过人民政协,中共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土对国家大政方针、地方重要事务、政策法令的贯彻、群众生活,对统一战线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同时,通过提建议、作批评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
3、什么是议案?
议案是指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及有关部门向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属于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事原案。
议案的提出可分三类,第一类是国家机关(包括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国务院和各级政府,中央军委和军区、军分区,各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提出的议案;第二类是全国和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议案。法律规定,常委会成员10人以上可以向常委会提出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第三类是团体代表提出的议案。法律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人大代表,可向全国人大或地方人大提出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议案。个别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提出,但不能作为议案,也不列入会议议程。
4、我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有什么根本区别?
从根本上说,这是两种不同社会制度下的政党关系,两者有根本的区别。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党制或多党制,是资产阶级的政党制度。无论是两党制还是多党制,归根到底,都是由资本主义互相倾轧的竞争状态所决定的,是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巩固资产阶级专政的方法和手段。这种制度主要反映资产阶级不同集团、派别的斗争以及用于协调他们的利益。在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党制或多党制中,代表资产阶级的各政党通过竞选,有的掌握政权,有的不掌握政权,从而分为执政党和在野党。形式上它们有一套较为完备的民主制度和程序,但实际上无论哪个党执政,都是资产阶级专政,谁也不代表劳动人民的利益。
我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杜会主义政党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不是一党一派的私利。各民主党派同共产党有着共同的利益、理想和目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不是扮演争夺国家领导权的角色,而是作为共产党的政治联盟力量,参加国家的建设和管理。他们是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
5、海外联谊会在海外统战工作中的作用是什么?
海外联谊会具有统战性、民间性、包容性、灵活性的特点,为海外统战工作带来了新的活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第一,海外联谊会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是促进海内外交流合作的桥梁。海外联谊会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海外联谊活动,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广东省引进的外资中,近三分之一是海外联谊会和统战系统直接或间接引进的。
第二,海外联谊会为对外开放拓宽渠道,是党政部门和统战系统“请进来,走出去”所倚重的组织形式。通过海外联谊会,拓展了统战部门同海外联络的民间渠道,显示了统战系统拥有丰富海外“资源”的实力,密切了与有关部门的合作,使统战工作寓于各方面业务活动之中。
第三,海外联谊会广交朋友,是统战部门加强对“三胞”代表性人士和海外社团工作的有效途径。海外联谊会可以有效地利用传统节日、民间风俗和各地文化、经济“资源”开展多形式、多领域、多层次的海外联谊活动,广泛结交“三胞”及外籍华人朋友,并促使右翼社团发生转变。
第四,海外联谊会在联谊活动中宣传政策,提供信息,介绍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就,是“三胞”了解祖国的重要窗口。海外联谊会通过采取多种生动、形象、活泼的形式,用细雨润物的工夫,以事喻理,以理服人,使朋友们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祖国,化解疑虑和误解,增强对祖国的向心力。
6、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会不会损害公有制经济?
在人民民主专政和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不是对立的。相反,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有利于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巩固和加强,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壮大。邓小平指出:“发展一点个体经济,吸收外国的资金和技术,欢迎中外合资合作,甚至欢迎外国独资到中国办工厂,这些都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一个三资企业办起来,工人可以拿到工资,国家可以得到税收,合资合作的企业收入还有一部分归社会主义所有。更重要的是,从这些企业中,我们可以学到一些好的管理经验和先进的技术,用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这样做不会也不可能破坏社会主义经济。”
7、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包括哪些人?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三胞”投资者及经营管理人员、自由职业者等等。
8、如何全面理解工商联的职能?
一方面,工商联作为统一战线组织,与各民主党派一起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同时又承担着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任务。另一方面,工商联又是兼有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江泽民为全国工商联题名“中国民间商会”。作为民间商会,其联结政府、企业、市场间的中介作用日趋突出。工商联能够代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利益,发挥统战组织的协调关系的作用,履行民间商会的职能。因此,工商联的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它的主要工作对象是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三胞”投资企业和部分乡镇企业。
9、我国现在主要有哪些宗教?
我国是有多种宗教的国家,现有的宗教主要是: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在这五种宗教中,道教是在我国产生的,其余四种为外国传入。目前,全国宗教教职人员约34万,各宗教活动场所8.5万余处,全国信仰宗教的约有1亿多人。
10、我国现有哪些爱国宗教组织?如何发挥它们的作用?
目前,我国有7个全国性爱国宗教组织。它们是: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天主教教务委员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地(市)和一些县,也根据当地的宗教情况,相应地建立了地方性的各宗教爱国宗教组织。此外,还有若干宗教性社团,如基督教男女青年会等。这些爱国宗教组织都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反对国内封建残余势力和国际帝国主义势力控制我国宗教的斗争中,根据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方针,由爱国宗教界人士和爱国教徒代表共同发起相继建立起来的。
各爱国宗教组织是党和政府争取、团结、教育宗教界人士和联系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充分发挥爱国宗教组织的作用,第一,要使它们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主动地开展有益的活动,真正成为有影响的宗教团体;支持和帮助宗教爱国组织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而不要包办代替。第二,要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爱国宗教组织和寺观教堂实现自养。第三,要做好对宗教职业人员的培养教育工作,在团结教育现有宗教职业人员的同时,帮助宗教组织办好宗教院校,培养一批拥护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既懂党的宗教政策又有宗教学识的年轻宗教职业人员。
11、什么是政协提案?什么是委员视察?
政协提案是政协的参加单位和委员向政协全体委员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付有关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它是政协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
政协提案是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特有的一项民主权利。政协提案具有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三个特征。
视察是政协委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知情参政、建言献策的重要途径,也是委员熟悉情况、了解形势、拓宽视野、学习提高的重要形式,是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一种有效方式。委员通过实地视察,对国家方针政策的具体贯彻执行情况增长感性知识,加深理解;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向国家机关及其他关部门提出建议。
12、统战宣传报道中应严格注意的几个基本问题
(1)、各民主党派的简称要规范。我国现有8个民主党派。他们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中国致公党(简称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南海区现有7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除台盟)。在新闻报道中,不能随意编造和增减字,比如:把中国民主促进会称为“民促”,把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称为“农工”、“致公”、“九三”等,都是不正确的。
(2)、民主党派的排列顺序要严格。
正确的排列是: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台盟。
这一排列顺序是有历史渊源的,非常严格和敏感,不能颠倒(有工商联出现时,放在最后)。
(3)、对各民主党派地方组织称谓要准确。在公开的媒体报道中,对于我区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称谓要规范、准确。如: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佛山市委南海区总支委员会。简称:民革佛山市委南海区总支委员会。
(4)、要注意把各民主党派与台湾的政党严格区分。
如民革与国民党有历史渊源,但其宗旨、性质已根本不同。而民进与台湾的民进党更是不沾边,均不能视为一家或牵强联系。
(5)、不能用民主党派作不恰当比喻。比如不能把上午九点和下午三点才上班,拖拖沓沓的人说成是“九三学社”成员。
(6)、信仰伊斯兰教的群众禁食猪肉,是因为教义中把猪视为不洁之物。对此要严格把握,不能作其他解释、猜测,否则就会伤害穆斯林群众的宗教感情。
(7)、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报道,要与宗教工作部门或统战工作部门核实是否属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开放场所,未开放场所举办的活动就属非法,不能报道。
(8)、不能公开报道“宗教搭台、经贸唱戏”一类活动,否则会给人借助行政手段发展宗教的印象,这与党和国家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相悖。
(9)、宗教与迷信、邪教有根本区别,不能相提并论。
(10)、在统称我国、我省各民族时,应使用“中国民族”、“中华儿女”,不宜使用“炎黄子孙”,因后者包括不了很多少数民族。
(11)、报道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各民主党派和宗教界的会议时,应说“应邀到会”、“应邀到会并讲话”,不能说“出席会议”。
(12)、涉及港澳台宣传报道用语要慎重。特别是港、澳、台都是中国的一个地区,不与“中”(即中国)并列,如不能讲“中台交流”、“中港合资”等;但可使用“内地和港澳”,“粤澳合资”等提法。也不能在报道国际活动时,与其他国家并列,而应称“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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