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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职 能
1、对全县经济运行调节,搞好资金、电力、物资等生产要素的协调调度,负责企业扭亏增盈工作。
2、指导工商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各项资金的投资方向,安排县技术创新基金,负责全县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管理工作。
3、制定全县产业政策、调产计划、掌握各行业发展情况,负责调整产业结构工作,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
4、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组织实施兼并破产,减员增效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
5、负责经贸系统的审计工作。
6、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拟定和协调内外贸政策和进出口政策,拟定工贸结合、内外贸结合的政策,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7、管理全县煤炭、焦炭产运销衔接和执行计划的调整,负责煤炭经营资格、审查核发煤炭经营许可证、负责焦炭生产、经营资格审查、核发焦炭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整顿焦炭经营秩序。
8、依法行使电力使用监管行政职能,管理并发放电力使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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