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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简报
第3期(总第401期)二OO五年三月三十日
省清房督查组来我县检查指导清房工作。3月30日上午,省清房督查组一行三人在市纪委副书记、市“三项治理”领导组办公室主任王海俊陪同下来我县检查指导清房工作。督查组认真听取了我县落实省第四次清房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实地检查了清房保障措施的到位情况,仔细查看了清房各类资料,详细解答了清房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遇到的有关政策疑问。督查组对我县清房工作给予肯定,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一是要切实加强对清房工作的领导。各级党政领导要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把清房工作抓在手上,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和解决审核、纠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保证清房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要切实加大审核工作力度。要严格细致审核,吃透政策,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查漏补缺,在见真见实上下功夫。要实行审核责任制,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进行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是要不断深化干部住房审核工作。要坚持边审边纠、边纠边查、审纠结合、纠查并举的原则,做到审核、纠正、验收三管齐下,三位一体,相互促进。四是要全力支持清房机构的工作。要切实加大清房投入,保证清房机构的有效运转。各级党委、政府要从生活上、政治上关心清房工作人员,通过清房发现和培养干部,对在清房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要予提拔和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