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月十七日,盂县铁路货站开始扩建,当年基本竣工。总投资二百一十万元。发动能力达二百五十万吨。
六月五日,中共盂县县委发出通知:“根据党的实事求是和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在一九五九年的反右整风运动中受到以所谓‘不满党的领导’,‘反对三面红旗’、‘犯有严重右倾错误’的六十名脱产干部,全部给予平反,恢复名誉,对加强加给这些同志的一切不实之词一律推倒,并在清理档案中将有关这些方面的材料全部清除”。
六月二十一日,中共盂县县委发出通知:“文化大革命中,由于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干扰和破坏,将我县文革前学大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打成所谓‘黑旗’、‘黑点’、‘黑人’,游斗批判。这些单位和个人在政治上和精神上受到很大压力。粉碎‘四人帮’以后,曾为一批冤、假、错案进行了平反昭雪,但仍不彻底。为此,县委正式通知全县各级党组织,对于‘文化大革命’中被打成所谓‘黑旗’、‘黑点’、‘黑人’的一律宣布平反,恢复名誉。对于加在他们身上的所有诬蔑不实之词统统推倒;被整的材料一律销毁”。
同时,中共盂县县委发出通知,对盂县“文化大革命”中遗留问题和“揭、批、清”运动中的一些问题,作出结论。指出“文化大革命”初期,把原县委打成“黑县委”,将原县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梁和义、张国英、高承治、付虎只等当做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三反”分子,公开点名批判,这些提法和做法,歪曲事实真相,纯属不实之词,应全部推倒,恢复名誉。通知中指出:“一九七七年‘揭、批、清’运动中,曾将一些同志打成‘大搞资产阶级帮派体系’黑势力、黑帮底,进行审查批判。涉及到三十二个单位,四十二名干部。现己查清,这些干部并不属于同‘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点名批判是错误的,应予恢复名誉”。
本月,盂县化肥厂、农机厂被中共山西省委命名为“大庆式企业”。
七月二十五日,成立了盂县科学技术协会。
九月七日,中共盂县县委通知:根据山西省委文件精神,决定恢复盂县人民武装委员会。县人民武装委员会由县委书记,人民武装部部长等十七人组成。
十一月二十九日,中共盂县县委召开县级、公社、大队三级干部会议。参会人员一千一百余人。会议内容,主要从总结一年的工作入手,深入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狠批极“左”,解放思想,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扎扎实实搞好冬春工作。 |